上傳時間:2022-10-27 作者:GYXY信科國際物流
保險公司不賠,一般看保險背面運輸合同的除外責任,由于以下除外責任產生的貨損,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
基本險別的除外責任主要有以下五項:
1.由于被保險人的過失行為造成。
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造成的損失,被保險人故意造成的損失較少見,偶爾有被保險人明知貨物禁止運往某一國家等情況。對被保險人的過失,似應解釋為限于重大過失,如在裝載時明知船舶不適航或不適于裝運該貨物。
2.由于發貨人原因造成的損失。
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如發貨人租用不適航船舶致貨物受損;發貨人提供的貨物品質不良﹑申報不實﹑包裝不善﹑標志不清﹑貨物原裝短少、原裝短量及發貨人未履行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而引起的貨損等。
3.由于購買保險前已經產生貨損。
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這在實務中稱為原殘,如糧食產品含水量過高,有蟲蝕,鋼鐵露天堆放已生銹,實際裝船重量不足等情況。
4.由于貨物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自然損耗”是指貨物蒸發﹑液體粘附容器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本質缺陷”是指貨物內在原有的缺陷,如玻璃﹑陶瓷等制品的瑕疵﹑裂紋等。“市價跌落”指外界市場因素導致貨物價格的跌落。“運輸延遲”是指承運人因不可抗力﹑運輸調度等原因不能正常發送貨物,而推遲﹑延長運輸期限。上述原因造成貨物的損失及產生的費用不屬保險責任。
5.戰爭險和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及除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