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是引道路使用者有秩序地使用道路,道路除線以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運行效率的基礎設施,用于告知道路使用者道路通行權力,道路除線,明示道路交通禁止、限制、遵行狀況,告示道路狀況和交通狀態等信息,道路交通標線是由施劃或安裝于道路上的各種線條、箭頭、文字、圖案及立面標記、實體標記、突起路標和輪廓標等所構成的交通設施。
它的作用是向道路使用者傳遞有關道路交通的規則、警告、指引等信息,可以與標志配合使用,也可以單獨使用。可跨越對向車行道分界線,(也可稱為可跨越道路中心線)為單黃色虛線,用于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一般設在道路中線上,但不限于一定設在道路的幾何中心線上。車輛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越線超車或轉彎。可跨越同向車行道分界線為白色虛線,用來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設在同向行駛的車行道分界上。
道路除線,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允許車輛短時越線行駛。車輛行駛方向可隨交通管理需要進行變化的車道稱為潮汐車道,以兩條黃色虛線并列組成的雙黃虛線作為其指示標線,指示潮汐車道的位置。道路除線,一般配合使用相應的可變標志、車道行車方向信號控制設施來配合實現車道行車方向隨時間變化的功能,或者配合使用相應的物理隔離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