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施指的是交通運輸中,必要的工具(包括車輛、船舶、飛機)、機械設備、場地、線路、通信設備、信號標志、房屋(包括車站、倉庫、候車場地、售票場地)等。
哈爾濱交通設施對于保障行車安全、減輕潛在事故程度,起著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設施系統應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護、交通誘導、隔離封閉、防止眩光等多種功能。
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證交通順適,全面發揮道路的功能,必須設置交通安全措施,根據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等。
哈爾濱交通設施包括道路交通標志、路面標線、護欄、隔離柵、視線誘導標、防炫設施。
1、道路交通標志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標志、道路施工安全標志、輔助標志。設置交通標志的目的是給道路通行人員提供確切的信息,保證交通安全暢通。高速公路上車速高,車道數多,標志尺寸比一般道路上的大得多。
2、路面標線有禁止標線、指示標線、警告標線,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類噴刷或用混凝土預制塊等鋪列成線條、符號,與道路標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設施。路面標線種類較多,有行車道中線、停車線豎面標線、路緣石標線等。標線有連續線、間斷線、箭頭指示線等,多使用白色或黃色漆。